近年來,為全力支持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圍繞減稅降費,相繼出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省稅務局二級巡視員王書劍針對有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2019年,國家減稅降費政策主要集中在給予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深化增值稅改革、個人所得稅改革、取消稅務證明事項四個方面。
在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方面,一是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二是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三是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50%的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在深化增值稅改革方面,一是降稅率,將制造業等行業原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原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二是擴抵扣,除了將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將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外,還增加了1項加計抵減的稅收優惠政策,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三是退“留抵”,將“留抵退稅”擴大到全行業,納稅人只要符合條件,其新增留抵稅額就可以退還。
個人所得稅改革的主要政策,一是簡并所得項目,由11項減至6項。二是完善扣除模式,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新增專項附加扣除;緶p除費用提高到5000元/月。首次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三是調整優化稅率結構,以改革前工薪所得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經營所得適用稅率維持5%-35%稅率不變;大幅拉長各級稅率級距。
在便民舉措方面,在2018年12月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基礎上,2019年3月再次取消15項稅務證明事項。為企業減負、為自然人納稅人減輕辦稅負擔。例如,辦理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相關稅收減免時,不再要求提供“退出現役證”等。
2020年,針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黨中央、國務院陸續部署出臺一系列稅費優惠政策,主要聚焦四個方面。
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注重直接支持醫療救治工作。如,對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注重支持相關保障物資的生產和運輸。如,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等。再一方面,注重調動各方面力量積極資助和支持疫情防控。如,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等。
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階段性減征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可自愿暫緩繳費,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等。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2020年所得稅,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支持政策,支持廣大納稅人渡過難關。
穩外貿擴內需。提高除“兩高一資”外出口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促進穩定外貿;對二手車經銷企業銷售舊車減征增值稅,將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延長兩年,促進汽車消費。
在我省層面,省稅務局于今年2月在省級權限內出臺《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20條措施》,從稅收征管、納稅服務、稅收政策三個方面,以“對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等“硬核”措施,支持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影響。近期,省稅務局配合省政府及其部門先后出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地方權限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相關稅費”“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及以上租金的出租人,給予出租人減免所對應的2020年全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力度空前的稅收優惠政策,全力支持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來源:吉林日報